"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John 3:16 (NIV)
從舊約的歷史,我充分相信神對於地上的罪惡滿盈,並非視而不見;對於祂的選民,祂也非轉眼不顧,而是看見、聽見了他們的苦情。
"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e and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all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 John 3:16 (NIV)
從舊約的歷史,我充分相信神對於地上的罪惡滿盈,並非視而不見;對於祂的選民,祂也非轉眼不顧,而是看見、聽見了他們的苦情。
當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互動過程讓對方不舒服或不討喜,
應好好檢討自己說話的內容、態度,甚至是仔細想想自己與別人的個性異同,
昨天讀這段被震懾住…羅馬書9章31~33節(信息本)
「And Israel, who seemed so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talking about what God was doing, missed it. How could they miss it? Because instead of trusting God, they took over. They were absorbed in what they themselves were doing. They were so absorbed in their "God projects" that they didn't notice God right in front of them, like a huge rock in the middle of the road. And so they stumbled into him and went sprawling. Isaiah (again!) gives us the metaphor for pulling this together:
許多人對於基督信仰裡的祝福趨之若鶩
很像是剛有自來水的年代
約翰壹書 2:1b-2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不是想唱高調,也不是太實際,而是真的覺得,一般人排假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但由於沒辦法每週都參與團契和崇拜,我更覺得若輪休不是在週末就一點意義都沒有。若按著我自己的喜好,我比較喜歡清閒的週間。
今天發了這個月的點心券(役政署每月伙食費在保四會退僅能在在內部福利社花用的900元),讓原本要去領錢來買零食解饞的我有些許「重生」的感覺。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彼得、約翰行完了美門口叫瘸腿行走的醫治(使徒行傳第三章),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甚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 (v12)
昨天在車上聽到何耀珊多年前的「你的肩膀」歌曲。我想到當時她打者「牧師歌手」的名號,說是要傳福音給年輕人,就進入演藝圈、出專輯。當時各樣的批評和支持的聲音都有,但從衣著和MV畫面,我想沒有幾對父母會喜悅孩子效法。
好幾年過去了,現在誰記念她?誰因為她生命被改變,有復活的生命在裡面?
越來越不愛聽流行歌。可能是因為年齡漸長,也可能是現在盜版的mp3不如以前好取得了(誤),但終究抵不過最簡單的兩個原因:膚淺和性混亂。
世上的事會藉由讓我們感到被肯定而感到有價值,
是錢、是權、是名、是利;是愛情、是藝術、是學識、是哲理,
關於復活節 Osteen太太寫的文章 難得提到了成功神學論者少提及的"罪"
套句長老會公報頭版標題:"不談受難與復活 基督徒還提什麼?" 不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