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耶穌存心順服 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我覺得人從來就沒有「甘願順服」這回事


我的論點是 馬偕在飄洋過海換來被潑糞的當下是否甘願?
又或者宣教士踏上船或飛機離鄉背井去跟一群異文化的人建立關係的那刻他是否甘願?
從青宣故事館那些宣教士的訪談中
我們看到了服事的二、三十年中許多的傷害及不甘願
可是他們回應呼召 靠神做成的工 神豈不喜悅?

當現今我們看教會的敬拜風格好像總要到某種規模才算是敬拜神的時候
就犯了法利賽人的其中一個毛病
神要的敬拜只是心靈和誠實 而誠實也就是真理 就是神的道
就是神默示給無論什麼膚色 語言 地理位置都可以領受並通過考驗的話語
所以標準不在人而是在神

既然演變出多元的敬拜方式 當然會根據各人背景而「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無論我們習慣於哪一種方式
我們豈能用「這方式我無法習慣 不能投入 所以沒法好好敬拜神」
甚至(在不違反絕對真理的情況下)要求教會改變敬拜方式好敬拜神
但神要的真的是符合我們的方式才能敬拜祂嗎? 不 這順序顛倒了
應當是我們若合乎與救恩相稱的樣式 神就喜悅我們
在一個仍有弟兄姊妹把關的甄別框架下 方式不過是其次

地上的有形教會 若不合適或有狀況 大不了離開
好好禱告、檢視自己的動機再行動便是


順服何等重要 重要到可以是生命成熟度的指標之一
當我們「帶著不甘願但順服」的時候 我不認為神無法彰顯祂的榮耀
所以我也就不認為把「不甘願的順服 神不喜悅」當成藉口是合理的

我並非說「不甘願順服」成為動機一樣可以蒙神喜悅
也不是說「心裡犯嘀咕卻還是勉強做」是可讚許的
而是 當人在神面前活著 會發生一種情形是
明明人的肉體不願意 卻願單求神的國和義 (客西馬尼園的耶穌)
明明未來就是有逼迫 但仍舊仰望創始成終的耶穌向前行 (生命豐盛的保羅)
神必定喜悅並賜福


應用在服事的態度也一樣
當我們遇到與同工不合 或是任何可能讓我們服事退卻了的情況
(例如:個性差異、特質風格迥異…等等無法立時解決的困難)
有時候會搬出一種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這樣不甘願地服事神應該不喜悅 所以還是退出服事吧」
說破了 其實這樣的理由通常不一定是怕神不喜悅、虧缺神的榮耀
反倒常是想找一個讓自己方便一點的台階罷了

真正的甘願 是在許多的不甘願之後所生出來的
難道我們忘了羅馬書五章3~5節嗎?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所以標準究竟誰訂的?我們是在滿足自己的標準還是神的標準呢?
是忍不下去所以寧願詛咒患難、失去老練和盼望?
或是神的愛大到我們可以逐漸學會不甘願中也順服?



求神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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